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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EC)提出新歐洲創新議程引領創新浪潮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2年7月5日通過「新歐洲創新議程(New European Innovation Agenda)」,將歐洲定位為深度技術(deep tech)創新浪潮的領導者,投入突破性研發與大量資金,強化其於塑造綠色與數位轉型的中心角色,並提高歐洲的技術領先地位以應對嚴峻的社會挑戰,例如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與網路威脅(cyberthreat)等。

「新歐洲創新議程」以歐洲的創業思維、科學成就、單一市場及民主社會優勢為基礎,並著重於:

(一)改善歐洲新創企業(start-ups)與規模化企業(scale-ups)的融資管道。

(二)改善創新條件,讓創新者透過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es)等執行創新想法。

(三)協助建立「區域創新谷(regional innovation valleys)」,加強歐洲創新者之間的連結,其中也包含在相對偏遠地區的創新者。

(四)吸引並留住歐洲的人才,例如:加強培訓深度技術人才、支持女性創新者等。

(五)透過更明確的專業術語、指標和資料集改善政策框架及對成員國的政策支援。

「新歐洲創新議程」在5個旗艦下制定25個專項行動,5個旗艦包括:

(一)資助規模化企業:動員歐洲機構和私人投資者投資規模化企業。

(二)透過實驗空間和公共採購實現創新:改進框架條件以促進創新,包括實驗性監管方法(例如:監理沙盒、測試臺、生活實驗室及創新採購)。

(三)加速與加強歐洲創新生態系統:支持創設區域創新谷,並投入至少100億歐元(約新臺幣3,058億元)幫助歐盟成員國、區域,用於跨區域創新計畫,包括深度技術創新。

(四)培養、吸引與留住深度技術人才:透過一系列措施確保關鍵深度技術人才在歐盟的發展與流動,包括新創企業與規模化企業的創新實習計畫、幫助新創與創新企業尋找非歐盟人才的歐盟人才庫、女性創業與領導計畫等。

(五)改進政策制定工具:此為發展及使用健全、可比較的資料集與共享定義(新創企業、規模化企業)的關鍵,可於歐盟各級提供政策資訊,透過歐洲創新委員會論壇(European Innovation Council Forum)確保歐洲層級更好的政策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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