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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省「新世代行動通訊系統委員會」檢討擴大行動電話空中通訊運用及Local 5G彈性運用

總務省於2022年11月10日發布「新世代行動通訊系統委員會報告」,檢討擴大行動電話空中通訊運用與Local 5G彈性運用,並進行公眾意見徵詢。

現總務省已開放飛行高度150公尺以下,使用LTE Advance分頻雙工(Frequency Division Duples, FDD)800MHz、900MHz、1.7GHz與2GHz頻段,且其空中行動基地臺可根據地面基地臺資訊自動調整天線功率者進行無人機空中通訊。本次因應行動電話業者150公尺以上與空中FDD-NR(5G)運用需求,檢討兩者技術條件。結果顯示,可於現行開放的800MHz、900MHz、1.7GHz與2GHz頻段以LTE-Advance(FDD)與FDD-NR(5G)方式實現150公尺以上空中通訊,並在可控制發送電力控制機能的情況下,與既有的系統共用。該報告指出,如欲開放150公尺以上高空及5G空中通訊,須於現有的技術條件上新增空中通訊使用技術條件。

Local 5G的部分,除簡化執照申請與定期檢查手續外,亦提出下列建議:

  • 共同使用:考量現Local 5G執照持有者使用區域若有「他人土地」,未來該土地的使用者如欲申請執照建構Local 5G則須以該土地所有者優先。因此,建議導入共用概念,將單一Local 5G基地臺與其周邊各使用者的「自己土地」所須最小涵蓋範圍設定為「共用區域」,該基地臺持有者如得到「共同區域」內其他「自己土地」使用者的同意,則可將此「共用區域」視同為基地臺持有者「自己土地」。
  • 鬆綁「他人土地」內行動限制:依現行規定即使無干擾疑慮,執照持有者也不得在「他人土地」建置與使用行動基地臺,故建議使用Local 5G時如執照持有者妥善管理其裝置,則可允許其移動裝置及發射電波。
  • 明確訂定「他人土地使用」與「自己土地使用」干擾協調方式:現行不成文的作法為當事人雙方如經協調仍無法取得共識,則「他人土地使用」者須變更其天線位置與方向,故建議將此納入Local 5G指導方針。
  • 擴大至海上運用:雖海上風力發電等對Local 5G有一定的需求,然現Local 5G系統仍以陸地為主,故建議檢討相關制度。該報告建議的使用頻段為4.7GHz,使用範圍在日本領海(12海里)內;申請區域劃定原則上以「他人土地」為主,然若為其所有的海上建物等則視為「自己土地」,如海上建物為纜線等流線型設施,在該建物可移動的範圍內視為「自己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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