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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就新規則達成臨時協議,將規範政治廣告以打擊廣告的濫用與操弄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於2023年11月6日就規範政治廣告達成一項臨時協議,尤其是網路廣告,新規則旨在使選舉和公投活動更加透明並免於受到干擾,亦使政治人物更易於在新框架下投放廣告。

臨時協議內容概述如下:

  • 提高透明度與問責制:根據新規則,公民、官方和記者將更容易取得廣告資金來源、設立地點與支付金額等詳細資訊,另新規則生效後,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將建立線上政治廣告資料庫,其留存期限最長可達7年。
  • 應對外國干涉:為限制非歐盟國家干預歐洲民主進程,歐洲議會將設法禁止第三國家在歐盟地區的選舉及公投前三個月期間贊助政治廣告。
  • 規範目標與策略:使用機敏之個人資料(如種族、宗教、性傾向)進行特徵分析的政治廣告將被禁止,歐洲議會亦提出其他條款以進一步規範,如禁止使用未成年人的資料。此外,政黨、基金會或其他非營利組織向成員發送之內部訊息不視為政治廣告,亦不受額外隱私規則之約束。
  • 保障言論自由:商定的規則僅涉及有償政治廣告(remunerated political advertisements),其餘未經贊助的新聞內容、有關選舉組織的訊息(如宣布候選人與促進政治參與)皆不受規範。
  • 對違規行為的制裁:該協議引入定期裁罰的概念,根據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規範,制裁金額最高可達廣告商年收入或營業額的6%。

在新規則生效之前,歐盟部長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和歐洲議會仍須正式通過協議,且該規則將於生效18個月後適用,此協議為保護歐盟地區的選舉和實現歐盟數位主權的重要一步,同時,將使外國的政治人物難以傳播不實資訊及干預歐盟國家自由和民主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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