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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發布第七份數位平臺服務調查報告,表示需更新監管措施與法案以因應數位平臺擴張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於2023年11月27日發布第七份數位平臺服務調查(Digital Platform Services Inquiry)中期報告,表示迫切需要更新競爭法及消費者相關法案,以因應Amazon、Apple、Google、Meta及Microsoft等五大數位平臺市場擴張。

該報告以智慧家庭(smart home)產品及消費者雲端儲存(consumer cloud storage)服務為例,探討數位平臺跨足不同產品及服務對社會與經濟之影響。報告指出,數位平臺之侵入性資料收集(invasive data collection)、消費者鎖定(consumer lock-in)等作法恐導致消費者難以觸及新產品與服務,進而損害市場競爭、抑制創新產品開發。隨數位平臺產品及服務生態系擴張,消費者亦可能因缺乏替代方案、退出成本過高,而接受對其不利之數據收集條款。同時,數位平臺亦積極投資研發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等新興技術,進一步鞏固其數位經濟地位。

ACCC建議,應針對特定數位平臺制定強制性監管制度,並與澳洲現有競爭法整合,以解決反競爭行為、潛在競爭對手的進入和擴張障礙等議題。另建議針對數位平臺提出強制性義務,包括對數位平臺用戶及評論進行更嚴格的驗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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