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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型科技企業因隱私爭議暫停提供執法機關臉部辨識技術

有鑑於近期臉部辨識技術在執法用途上,造成種族歧視及隱私侵害的爭議,美國大型科技企業包括IBM、亞馬遜(Amazon)及微軟(Microsoft),先後宣布暫停發展或暫不提供執法機關使用臉部辨識技術。

長期以來,臉部辨識技術飽受人權和隱私倡議者的批評,例如其準確性、種族特徵和大規模監視等問題。IBM執行長Arvind Krishna首先宣布,該公司將放棄該類技術的研發及提供,並指出執法機關在使用臉部辨識技術時,可能相當程度侵害基本人權和自由,呼籲其他同業重視此一問題。

而後,亞馬遜在其官方blog中宣布,將暫停提供警方使用亞馬遜開發的臉部識別軟體Rekognition一年。亞馬遜指出,政府應制定更嚴格的法規來管理該類技術,以合乎倫理的使用(ethical use),避免對於人權及隱私的侵害;而亞馬遜將允許防止兒童性侵害的非營利組織Thorn、國際失踪與受虐兒童援助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以及研究以大數據打擊犯罪的Marinus Analytics公司等,繼續使用Rekognition軟體,於幫助營救人口販運受害者,協助失踪兒童與家人團聚等公益用途。

隨後,微軟總裁Brad Smith亦宣布,將拒絕向美國警方出售臉部辨識技術,直到政府對該技術進行監管,並制訂適當的聯邦規範。微軟建議政府應解決三個問題:首先,臉部辨識技術增加不當執法的風險,因其結果可能帶有偏見,違反了禁止歧視的規範;其次,該類技術的廣泛使用可能導致對民眾隱私的嚴重侵犯;最後,政府使用該類技術進行大規模監視,有侵害民主自由之虞。

而在立法方面,美國參議員Edward J. Markey、Jeff Merkley、Pramila Jayapal與Ayanna Pressley等人宣布推動「暫緩使用臉部辨識和生物辨識技術法(The Facial Recognition and Biometric Technology Moratorium Act)」,限制聯邦政府使用臉部辨識,以及其他類型的生物辨識技術,例如語音等,除非經國會立法許可使用。此外,對於自願停止使用臉部及生物辨識技術的各州及地方政府,提供聯邦資金補助;並限制聯邦不得補助生物辨識監視系統;鼓勵各州及地方政府,制訂有關使用臉部及生物辨識技術的規範。

由於臉部辨識技術存在系統性的誤差,對有色人種的誤判率較高,形成顯著的種族偏見問題,尤其是作為執法工具時,將造成相當大的爭議,因而制訂明確的規範,確保相關技術不被濫用,保障人權及隱私,已成為當前不可忽視的重要議題。(本則資訊由電信技術中心提供,連絡電話:02-8953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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