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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新規施行後,將促進歐洲廣播電視節目內容的跨境流通

歐盟於2019年4月通過的《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The Directive on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轉化為歐盟會員國國內法的最終期限於2021年6月7日屆至,新法生效後,讓再傳輸業者容易播送更多的廣播節目與電視頻道,促進歐洲廣播與電視節目內容的跨境流通,不僅歐盟公民能夠獲得更廣泛的線上和跨境節目選擇,同時亦得確保創作者獲得相對報酬。

另依《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第17條規定,線上內容分享服務提供者於其平臺上提供的內容應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並應採取措施避免上傳侵權內容。為落實該條款,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亦於2021年6月4日發布《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第17條指南》,以確保歐盟會員國間對該條款的規範一致性。

此外,EC首次宣布透過「創意歐洲(Creative Europe)」計畫,注資760萬歐元(約2.52億新臺幣)支持歐洲新聞媒體專業人士之間的跨境合作,此次資助項目包含開發共同技術標準、創設新型新聞編輯室、測試新的商業模式、支持原創報導和創新的製作格式等。未來EC將陸續發布其他相關計畫,擬投資總計約1200萬歐元(約3.98億新臺幣)於媒體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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