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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授權澳洲商業廣播協會(CRA)向Google與Facebook進行集體新聞議價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授權澳洲商業廣播協會(Commercial Radio Australia, CRA)於10年期限內,得與Facebook和Google針對平臺使用協會所製播新聞內容,進行集體新聞議價(排除Nine Entertainment Co旗下之電臺)。此舉係因《新聞媒體和數位平臺強制性議價法案(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未明確規範「被指定」的數位平臺,故ACCC臨時授權(interim authorisation)CRA處理上述集體談判,以免媒體業者違反競爭法規。

該法案由澳洲國會於2021年2月25日通過,允許新聞媒體向使用其新聞內容的指定數位平臺請求付費,進行個別或集體議價。澳洲財政部長指定數位平臺的過程中,須考量該平臺與澳洲新聞媒體間是否存在重大議價權力不平等,以及該平臺是否已透過與澳洲新聞媒體協議,對澳洲新聞業的永續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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