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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EC)發布《基本權利憲章》年度報告,指出數位時代下的挑戰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1年12月10日發布《基本權利憲章(Charter of Fundamental Rights)》年度報告,旨在關注數位時代下基本權利所受到的挑戰。該報告列出下列5項重要政策:

一、應對網路非法內容:非法內容於網路中散布將有礙民主溝通及多項基本權利,EC已於2020年12月《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草案擬定相關監管措施,並透過該法推出自願性措施,以打擊線上非法仇恨言論;其亦於2021年9月提出倡議,擬將仇恨言論(hate speech)及仇恨犯罪(hate crime)納入《歐盟運作條約(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 TFEU)》中的罪刑清單。

二、保障人工智慧系統下的基本權利:人工智慧的廣泛使用可帶來巨大好處,惟部分應用程式過於複雜且不透明,恐對維護基本權利構成挑戰。EC於2021年4月提出相關法案,確保對基本權利帶來高風險的人工智慧系統能採取適當的檢測與紀錄。

三、解決數位落差: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使缺乏數位設備或相關知識的民眾更難以獲取線上公共服務。報告內容顯示,各成員國及歐盟採取各種措施確保大眾都能觸及公共服務資訊,並指出團結一致為解決數位落差的重要原則。

四、保護數位工作者:數位平臺創造新的經濟機會,惟其亦威脅現有勞動法與社會保障相關的權利與義務。EC於2021年12月通過立法,以期在扶持歐盟數位勞工平臺穩定發展的同時,亦能改善數位工作者的工作條件。

五、監督數位監控:鑑於並非所有監控行為皆為合法,故資料保護及隱私除本身作為基本權利,亦可用於加強保護其他基本權利,以防遭數位監控行為侵害。

EC呼籲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及成員國參酌該份報告,針對基本權利在數位時代中面臨的挑戰與機遇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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