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

新加坡針對線上有害內容提出新法規,社群媒體業者恐須封鎖有害內容

新加坡資通訊部(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MCI)繼2022年3月宣布採取措施促進線上環境安全,於7月就其提案展開公眾諮詢後,10月3日向議會提出於《廣播法(Broadcasting Act)》納入近用海內外線上通訊服務提供者(包含社群媒體在內)的新規範,要求受監理的服務提供者遵守行為準則並處理有害內容。該法規將於2022年11月進行二讀。

本次修法包括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nfo-communications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IMDA)擬議的《線上安全行為準則(Code of Practice for Online Safety)》,其內容涵蓋受監理的服務提供者須建立並採用的系統或流程,以防止兒童在內的新加坡人民近用存在重大風險的嚴重有害內容。該準則亦規範受監理的服務提供者須遵循的程序,包括稽核、向IMDA報告其已實施的措施以及進行風險評估;其亦可能要求受監理的服務提供者與IMDA核可的專家合作研究,旨在提升對服務提供者系統性風險的瞭解。

此外,《線上安全行為準則》擬要求社群媒體採取全面措施,儘量降低用戶接觸有害內容的風險,並提供用戶管理自身安全的工具。該準則對有害內容的定義,包括性內容、暴力內容、自殺和自殘內容、網路霸凌內容、危害公共健康的內容、助長犯罪與組織性犯罪的內容。IMDA有權對違規者處以罰款或要求其實施補救措施,未依要求實施補救措施者則可能構成犯罪並被處以罰款。

本次修法另外賦予IMDA針對有害內容發布指示的權限,惟IMDA不得就私人通訊內容發布指示。3種指示類別如下:

  • 要求線上通訊服務提供者禁止新加坡用戶近用其服務提供的內容。
  • 要求線上通訊服務提供者確保中止傳播有害內容的特定帳號(例如社群媒體帳號、群組或頻道)。
  • 要求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禁止新加坡用戶近用違規的線上通訊服務。

違反前述指示者,可能構成犯罪並被處以罰款。倘服務提供者反對前述指示,可向MCI提出上訴。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