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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公布《線上新聞法》條例草案並展開公眾諮詢

加拿大文化遺產部(Canada Heritage)於2023年9月1日公布《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 Bill C-18)》條例草案,並自2023年9月2日起進行為期30天的公眾諮詢。

草案要求全球年收益逾10億加幣(約新臺幣235.77億元),且平均每月加拿大造訪人數或活躍用戶數逾2,000萬人之發布或提供新聞連結的搜尋引擎及社群平臺業者須受到該法規範。倘業者欲獲得豁免資格,則須簽訂有關支持加拿大多元新聞製作之協議,而該協議之補償總額須達一定金額門檻。

目前Google及Meta旗下的Facebook是唯二符合該法資格之業者,根據加拿大政府預估,其分別須提供1.72億美元(約新臺幣54.8億元)及6,200萬美元(約新臺幣19.75億元)的補償金方能達豁免標準。

待該法定案後,將由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通訊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CRTC)依循內部程序制定強制議價過程、支持公平與透明度之行為準則、不當偏好或歧視規則,以及新聞企業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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