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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CC)將制定措施,以防範外國人購買廣電業者股票而違反《廣播電視法》的行為

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於2023年11月30日針對違反《廣播電視法(방송법)》第14條第1項的無線廣播電視業者SBS、KNN、TBC與49名外國股東進行行政指導,並與韓國金融投資協會(Korea Financial Investment Association, KFA)商討對策,防止再度發生違反《廣播電視法》行為。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無線廣播電視業者不得接受外國人、外國政府、組織、企業的投資與捐款,惟依據《資本市場法(자본시장법)》第168條第1款針對外國人定義,於韓國居住6個月以上之外國人可透過證券公司購買無線廣播電視業者股票。KCC為避免浪費行政資源,將與KFA協商,自2023年12月14日起,於國內61家證券公司限制外國人購買無線廣播電視業者股票,以減輕無線廣播電視業者之外國股東每年度重複確認身份等行政作業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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