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總統於2024年2月20日簽署《出版商權利總統令(Presidential Regulation on Publisher Rights)》,要求Google、Facebook等數位平臺向新聞媒體業者支付內容費用,以維持新聞媒體業者與數位平臺生態系及支持高品質新聞內容。
為確保國家新聞媒體產業之永續性,印尼政府強調透過新聞媒體業者和數位平臺間更公平的合作,可望提高新聞內容品質,且該命令無意限制新聞製作自由,鼓勵內容創作者持續與數位平臺合作。為提供面臨困難的新聞媒體業者解決方案,印尼政府將優先考量短期支援其廣告支出。
依據《出版商權利總統令》,數位平臺應透過以下方式實現高品質新聞內容:
- 不得傳播受到檢舉的不合法新聞內容;
- 優先考慮新聞媒體業者製作內容之便利性及商業性;
- 公平對待所有新聞媒體業者;
- 實施高品質、負責任之新聞業培訓計畫;
- 依據民主價值、多樣性及法規,設計新聞推播演算法,以實現高品質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