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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要求會員國線上平臺和廣告業者加強執行假訊息處理準則

歐盟首次公布由Facebook、Google、Twitter等線上平臺業者和廣告公協會提交的第一份「假訊息處理準則」(Code of Practice Against Disinformation)成果報告,包括移除假帳號、降低假新聞網站能見度等作法,並呼籲業者應加強執行假訊息處理準則。

早在2018年10月,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EC)與會員國中各大線上平臺業者、廣告公協會等共同簽署假訊息處理準則,此準則發布後約3個月,Facebook、Google、Twitter及Mozilla等業者即陸續提交第一份執行報告;此外,廣告公協會包括世界廣告聯合會(World Federation of Advertisers,WFA)、歐洲互動廣告協會(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 Europe,IAB Europe)和歐洲通訊協會(European Association of Communication Agencies,EACA)等也對此處理準則提出回應說明。

Facebook承諾會和歐盟相關研究機構合作並提出閱聽眾賦權(Empowerment)的事實查證機制(Fact-checkers);Google則提出將加強廣告安全、政治廣告投放透明等制度,並同樣將設計使用者賦權(Empower)工具,讓用戶得以藉由線上工具回應其使用經驗。然而,目前此機制僅在歐盟部分會員國中執行,歐盟要求Google應擴大其實行範圍;Twitter回應過去幾年來已積極處理假訊息爭議,包括關閉散布假訊息或謠言的Twitter帳號,並透過系統自動化處理來加強處理速度;Mozilla則表示將推出新的瀏覽器版本,可自動化追蹤並阻斷無效網頁;相關廣告公協會已經有開始關注假訊息的處理準則,但歐盟執委會認為還沒有發揮太多實質的作用。

歐盟於2019年1月底公開各家業者回覆的第一份執行報告後,要求業者應持續揭露相關因應作為,並擴大落實準則執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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