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電信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CRTC)日前表示,倘國會通過《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 Bill C-18)》,其將依法要求大型數位平臺與新聞業者進行談判。
同時CRTC將依法執行下列職責:
1、依該法標準,審酌新聞業者要求強制談判的資格以及數位平臺豁免強制談判的要求;
2、督導談判及調解過程,並公布符合CRTC要求的外部仲裁人名冊;
3、處理符合條件的新聞業者遭受數位平臺不當優惠或不公平歧視待遇而提出的投訴;
4、與獨立稽核員簽約,發布有關協議總額及其他重要資訊的年度報告;
5、制定規範,包含誠信談判行為守則、平臺支付監理費用之規定,俾利該法施行。
除此之外,《線上新聞法》亦要求CRTC制定詳細政策,例如向新聞業者、數位平臺及民眾提供明確指南,說明新聞業者的資格認定標準及數位平臺的豁免標準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