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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8 項的查詢結果

2023-11-09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根據《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向TikTok和YouTube發送「資訊請求書(requests for information, RFI)」,要求於2023年11月30日前說明目前為履行《DSA》要求保護未成年人心理及生理健康而採取的措施。若未能於截止日期前回覆RFI,EC將依據《DSA》第74條(2)款規定裁罰。
2023-07-25
英國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於2023年7月25日發布「線上廣告計畫(Online Advertising Programme, OAP)」諮詢結果報告,總結OAP的後續目標,包括打擊非法線上廣告,以及強化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的網路安全保護。
2023-07-17
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nfo-communications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IMDA)公布《線上安全行為準則(Code of Practice for Online Safety)》,並於2023年7月18日正式施行。
2023-06-27
英國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宣佈《線上安全法(Online Safety Bill)》新修正案,將擴大親密影像犯罪範疇,保護色情報復(revenge porn)受害者,將深度偽造(deepfake)定為刑事犯罪,並新增措施防止兒童觀看有害內容。
2023-05-11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於2023年5月11日宣布將根據「數位歐洲計畫(Digital Europe Programme)」的「2023-2024年工作方案(2023-2024 Work Programme)」,於歐盟數位技術與數位能力領域投資至少1.22億歐元(約新臺幣40.99億元),並開放歐盟成員國、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成員國、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成員國及歐盟關聯國(Associated Countries)的相關企業、公共行政部門和其他單位於2023年9月26日前提交具體的投資提案。
2022-08-30
澳洲依法要求Meta、Apple、微軟(Microsoft)等科技巨頭於28日內揭露其為偵測、刪除虐待內容(Abuse Material)而採取的措施,未依法提交者將處以每日555,000澳元(約新臺幣1,171.17萬元)的罰款。對此,微軟擬於28日內提供回覆;Meta則表態將就相關議題與電子安全委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eSafety Commissioner)持續協商。
2022-08-23
有鑑於行銷人員與日俱增地透過數位媒體(Digital Media)接觸兒童,包括透過網紅和名人等在影音分享平臺上發文植入廣告等,使兒童難以分辨數位廣告和其他內容,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因此就數位媒體廣告對兒童造成的影響徵求公眾意見。
2019-10-03
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發布一封由美國、英國和澳洲政府共同簽署公開信,呼籲Facebook在未確保使用者安全和未提供司法機關以執法為由近用通訊內容的前提下,不要針對其訊息服務進行端到端的加密(End-To-End Encryption),以避免阻礙政府打擊兒童虐待或公共安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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