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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8 項的查詢結果

2024-02-14
根據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規定,為加強數位平臺之安全與可信度,社群媒體影響者須明確標示出商業廣告貼文。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與22個成員國的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於2024年2月14日共同發布社群媒體影響者貼文調查結果,發現有97%的社群媒體影響者曾發布商業內容,然僅20%公開表明其為商業廣告。另外,成員國主管機關將進一步調查358名社群媒體影響者,並要求違法者遵守現行規則,若後續有必要,將採取執法行動。
2024-02-02
日本經濟產業省於2024年2月2日發布「特定數位平臺透明度和公平性」公眾諮詢結果,評估線上商城、應用程式商店、數位廣告等特定數位平臺之透明度及公平性,亦首次針對數位廣告進行評估。
2023-11-03
英國競爭暨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 CMA)於2023年11月3日發布聲明,接受亞馬遜(Amazon)與Meta的自願性承諾,以確保電商平臺的公平競爭。
2023-06-14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初步認定Google扭曲廣告技術產業(adtech)競爭機制,違反歐盟反壟斷規定,並質疑Google偏袒旗下線上展示型廣告(online display advertising)服務,損害其他廣告技術產業競爭對手、廣告商及廣告發布商的利益。
2023-06-08
美國新聞評等組織NewsGuard推出「不可靠的AI生成新聞追蹤中心(Unreliable AI-Generated News Tracking Center)」,可識別並分類透過生成式AI產生的不實資訊操作與低品質內容農場(low-quality content farms)。
2022-08-23
有鑑於行銷人員與日俱增地透過數位媒體(Digital Media)接觸兒童,包括透過網紅和名人等在影音分享平臺上發文植入廣告等,使兒童難以分辨數位廣告和其他內容,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因此就數位媒體廣告對兒童造成的影響徵求公眾意見。
2021-09-28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於2021年9月28日發布《數位廣告服務調查報告(Digital advertising services inquiry - final report)》指出,Google在廣告技術供應鏈中占有主導地位,恐對廣告主、廣告公司及消費者造成損害。
2019-03-28
市調機構eMarketer預估,2019年全球數位廣告支出預計將較去年成長17.6%,達3,332.5億美元,將達整體廣告支出的一半。在英國、中國、挪威和加拿大等國,數位媒體已成為廣告最主要的投放媒介,今年包括美國和荷蘭的數位廣告占比也將持續攀高,兩國的數位廣告支出將分別占所有廣告支出的54.2%和52.6%。而在拉丁美洲和東南亞地區,目前其數位廣告仍落後於傳統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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