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1
- 通訊類:持續追蹤5G與各國通訊政策監理議題,包含2019年 ITU世界電信展技術長會議、5G用戶使用情形、5G網路基礎建設、頻譜政策與釋照、區域性5G政策與測試,以及網路共建與頻率共用等議題;
- 傳播類:主要追蹤國際數位廣播發展趨勢與廣播電視節目內容監理政策;
- 匯流類:就國際間數位稅相關爭議與Facebook為2020年選舉所提出的廣告購買透明化機制彙整最新發展情形、5G用於廣播節目製播發展與大型數位平臺監理措施等議題;
- 創新應用類:著重於數位經濟與數位轉型以及資訊安全與數據風險之趨勢,並追蹤各國針對生物識別監理機制以及推動人工智慧發展之最新政策動態。
2019-09-04
目前美、中兩國分別在數位經濟中創造大量財富,根據研究顯示,該兩國在區塊鏈技術的專利比重為全球專利總數的75%、IoT的支出費用占全球IoT總支出的50%,另已占全球雲端計算市場超過75%的比重,而兩國合計占全球排名前70大的數位平臺企業的市值90%。
2019-09-01
- 通訊類:本月重點議題包含國際5G頻譜拍賣資訊、接續費與綑綁服務、電信號碼監理與使用、日本電信營運商5G商用規劃(含新進MNO樂天現況),與美國Sprint與T-Mobile合併案後續追蹤等議題;
- 傳播類:本月重點彙整歐盟各國對於線上反仇恨言論的防治法規整理、OTT監理措施和廣播電視監理措施等項目;
- 匯流類:涵蓋5G用於廣播節目製播發展與大型數位平臺監理措施等議題;
- 創新應用類:本月重點議題包含ITU與ETSI新標準之制定、國際網路安全議題之發展現況、美國對個資隱私保護與電話行銷詐騙之新做法,以及國際5G、WiFi 之創新應用等議題。
2019-08-25
澳洲政府表示將建立新的治理框架,以阻止極端分子利用社群平臺發布暴力內容。澳洲電子安全委員將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應審查的內容,並與數位平臺業者合作,迅速封鎖代管網域(Block Domains Hosting),阻止用戶接觸不當內容,同時建立24小時運作之危機處理中心,監測內容除恐怖攻擊事件外,還包括任何涉嫌謀殺、強姦、酷刑或綁架等不當內容。
2019-08-19
肯亞資通訊部(Ministry of ICT)計劃對外國串流視聽服務例如YouTube、Netflix等進行徵稅,目前徵稅架構規劃已進入最終階段。官方表示,不遵守規範的業者,政府得關閉其服務。
2019-07-29
澳洲競爭與消費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ACCC)發布《數位平臺調查(Digital platforms inquiry)》報告,指出Google和Facebook等大型平臺業者的市場主導地位已扭曲澳洲當地的廣告、媒體和其他數位市場競爭環境,造成數位廣告市場不透明、資金流動高度不確定等問題,尤其新聞內容創作者依賴大型數位平臺業者,但所產出的內容卻無法有效貨幣化,以至於澳洲國內之內容業者難已獲得相應報酬。
2019-07-29
美國公共電視網(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PBS)日前宣布將跨界與Google旗下的YouTube TV合作,未來包括PBS旗下的PBS、PBS Kids等電視頻道都會同步在YouTube TV上串流播出,同時許多兼具娛樂與教育性質的兒童節目也會以隨選視訊(VOD)或訂閱式服務於YouTube平臺上播映。
2019-07-26
ACCC近期發布的《數位平臺調查的最終報告》,內容涵蓋競爭法、消費者保護、媒體監理和隱私法等範疇,共23項建議。澳洲政府希望透過建議來改善這些居於主導地位的數位平臺(如Facebook、Google等),及其對澳洲經濟、媒體和社會的影響,並建立政府與社群解決問題的動態框架,包含政府監理措施及法律框架。
2019-05-17
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onseil Superieur De L'Audiovisual,CSA)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鑑於2018年以來歐盟和法國境內對於假訊息處理原則的相關討論,法國CSA於今年4月底結束公眾意見諮詢後,決議將以法令政策來對抗假訊息之傳播。
2019-05-08
為掌握既存(Incumbents)和數位原生(Digital native)的公司如何透過數位平臺發展策略,麥肯錫針對1,600名跨行業的高層管理者和關鍵地區的公司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平臺一般可劃分為3類,首先屬於平臺由既有公司自行建置;其次,是透過以該行業為中心的第三方機構負責營運;再者是透過全球規模較大的知名企業負責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