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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競爭管制機關接受Meta與Google分別針對恢復數位廣告市場競爭及遵守著作鄰接權的承諾

法國競爭管制機關(Autorite de la concurrence)日前宣布,接受Meta與Google分別針對恢復數位廣告市場競爭及遵守著作鄰接權的承諾。

Meta的承諾起因於法國廣告投放平臺Criteo曾向法國競爭管制機關投訴,Meta於2018年限制Criteo及其他廣告中介商使用一款可改善出價及追蹤廣告活動成效的應用程式介面(API),且取消Criteo的「企業合作夥伴」資格,導致Criteo無法透過使用及更新廣告工具與相關培訓,提升服務品質與商譽。Criteo指控,Meta濫用數位廣告市場主導地位進行壟斷。

對此,法國競爭管制機關於2022年6月16日表示,Meta向其承諾,將透過下列做法,改善數位廣告競爭問題:

  1. 「Meta企業合作夥伴」計畫:Meta將開放活躍於廣告服務產業的業者參與企業合作夥伴計畫,其近用程度將視相關廣告支出水準的量化準則而定。
  2. Meta業務團隊進行強制內訓:未來5年內擬特別針對與廣告客戶的應對內容,向Meta業務團隊進行內部教育訓練,並將強制其員工每年參與。
  3. 向廣告服務提供者提供新款API:未來3年內向廣告服務提供者提供免費新款API「推薦功能」,開放符合資格的業者在Meta社群平臺傳送個人化產品推薦查詢或個人化廣告出價調整。
  4. 承諾範圍限定:相關承諾適用於曾在過去180天內針對法國Meta用戶進行至少1次廣告活動的廣告服務提供者,符合資格者將不受地理範圍限制,皆可受益於Meta企業合作夥伴計畫及使用推薦功能API。
  5. 監督託管人(mandataire)核心功能:Meta表示,後續工作將由獨立於Meta之外的監督託管人負責。該組織將有權取得任何與履行上述承諾的有關資訊,並可在相關行動有違承諾之虞,向Meta提出警告與意見,甚至通知法國競爭管制機關。

而法國競爭管制機關與Google之間的承諾則可追溯於2019年法國新聞雜誌出版業者公會(SEPM)、法國綜合報導聯盟(APIG)、法新社(AFP)向競爭管制機關投訴,Google未依著作鄰接權規定給付報酬;2021年7月法國競爭管制機關因Google未與新聞出版業者進行善意談判,裁罰5億歐元(約新臺幣156.85億元),Google對此提出上訴。

同時,Google亦陸續提出承諾事項並進行市場測試,直至2022年6月21日,法國競爭管制機關宣布,將接受Google為期5年的承諾,具體內容包括:

  1. 明定適用範圍:相關承諾適用於《智慧財產權法(code de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第L.218-1條所涵蓋的出版商,而已與Google完成協商或正在協商的出版商亦得依承諾事項免費修改或終止合約內容。
  2. 誠信協商:Google將根據《智慧財產權法》規定及透明、客觀、平等標準,針對Google服務中的標的內容,與出版商就報酬進行誠信協商。
  3. 告知評估報酬的必要資訊:為使報酬評估過程得透明進行,Google將依照《智慧財產權法》規定,告知必要資訊。首先,Google將於規定期限內向出版商提供最低限度的基本資訊,包括標的內容在Google服務上的點擊率、發布量,以及Google在法國與營收相關的資訊等;接著,Google將在獨立託管人的監督下,於15個工作天內向出版商提供其額外要求的相關資訊。
  4. 協商中立:Google將確保標的內容之檢索、搜尋排名、展示,以及與出版商之間的商業關係,皆不受協商過程影響。
  5. 撤回上訴:針對因未遵守相關規定,遭法國競爭管制機關裁罰5億歐元一案,Google將撤回上訴。
  6. 仲裁程序:Google將於協商起3個月內提供報價,倘雙方無法達成合意,可訴諸仲裁法庭解決,且出版商可要求由Google負擔仲裁費用。
  7. 獨立託管人監督承諾:經法國競爭管制機關核准之獨立託管人將確保Google履行上述承諾,其將監督Google與出版商之間的協商,以及每年審查及更新Google向出版商揭露的最低限度資訊。

法國競爭管制機關表示,上述承諾將可在5年適用期後延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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