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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170 項符合 "數位平臺" 的查詢結果

2023-12-29
歐洲人權組織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媒體與資訊社會政府間指導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steering committee on media and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CDMSI)於2023年11月30日發布《關於新聞業負責任地應用人工智慧系統指南(Guidelines on the responsible implementa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ystems in journalism)》,旨在為新聞媒體組織及各國政府、技術提供者與數位平臺等提供指引,闡述如何負責任地運用人工智慧系統支援新聞產製。
2023-12-18
澳洲政府於2023年12月17日回應澳洲財政部提出《新聞媒體議價準則(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之審查結果,該法旨在解決數位平臺與澳洲新聞媒體業者間議價能力不平衡的問題,以支持澳洲新聞媒體產業之永續發展。首年透過該準則促成Google、Meta等數位平臺與各新聞業者簽署30多項商業協議。
2023-12-08
澳洲通訊部(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s)於2023年12月8日回應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2022年9月的數位平臺服務調查報告,同意需要進一步的措施來保護消費者與企業免於數位平臺的傷害。ACCC的報告指出,消費者與小型企業難以在數位平臺用快速簡易的方法解決糾紛,引發爭議的多為暫停或終止帳戶、詐騙內容、有害的App及偽造評論,另外也包含優待自家企業(self-preferencing)、搭售(tying)等反競爭行為。
2023-11-27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於2023年11月27日發布第七份數位平臺服務調查(Digital Platform Services Inquiry)中期報告,表示迫切需要更新競爭法及消費者相關法案,以因應Amazon、Apple、Google、Meta及Microsoft等五大數位平臺市場擴張。
2023-11-27
澳洲國家反詐騙中心(National Anti-Scam Centre, NASC)於2023年11月27日發布第一份報告指出,澳洲民眾於2023年7月至9月期間因詐騙損失共1.14億澳幣(約新臺幣23.51億元),求職詐騙占整體詐騙損失的最大部分,共損失2,030萬澳幣(約新臺幣4.18億元),且相較於2022年增加633.5%。NASC主要透過三項作法遏阻詐騙,包含:
2023-11-21
  • 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電通信部門(ITU-R)發布「2023年版小型衛星手冊」,以推動全球衛星產業發展
  • 歐盟執委會(EC)制定措施應對民用無人機的潛在威脅
  • 數位平臺業者依《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發布首份透明度報告
  • 英國通過《線上安全法》,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作為網路安全監理機關的權力即日生效
  • 歐盟網際安全局(ENISA)發布《2023年威脅態勢報告》,指出AI機器人、AI技術驅動之資訊操縱恐威脅2024年歐洲選舉
  • Vodafone與Orange於羅馬尼亞完成首個使用Open RAN共享商用網路的4G通話
    2023-11-16
    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基於網路安全監管者的職責,於國際反詐騙意識週(International Fraud Awareness Week)強調數位平臺業者須因應與制止其服務上所發生詐騙之責任。
    2023-11-10
    • 通訊類:澳洲國家寬頻公司(NBN Co)針對公寓推出光纖升級計畫;澳洲國家寬頻公司(NBN Co)、愛爾蘭通訊監理委員會(ComReg)發布網路調查報告;衛星業者Globalstar與SpaceX合作,以便於2025年提供Apple手機衛星訊號;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CC)推出電信糾紛調解之行動服務;日本總務省發布修正版Local 5G導入指導方針;加拿大競爭法院裁決加拿大競爭局支付賠償金予Rogers與Shaw
    • 傳播類:歐盟執委會(EC)資助4項AI計畫以對抗不實資訊、全球出版業和新聞機構聯合發布《人工智慧全球原則》、加拿大政府公布《線上新聞法》條例草案並展開公眾諮詢、紐西蘭廣播及媒體部宣布《公平數位新聞媒體談判法》並提交國會審議
    • 匯流類:Google、Microsoft、TikTok、Meta與Snapchat等數位平臺依據《數位服務法》發布最新平臺政策;歐盟執委會公布首批《數位市場法》「守門人」名單
    • 創新應用類:跨國電信業者成立全球電信人工智慧聯盟、美國發布「人工智慧監管方法:入門」報告、美國網際安全暨基礎設施安全局呼籲AI業者應落實安全性優先、英國國會議員呼籲放棄AI版權豁免、Google更新政治內容政策落實揭露運用AI、新加坡資通訊部(MCI)部長談AI治理
      2023-11-06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於2023年11月6日公開聲明對網路上的不實資訊及仇恨言論發出嚴重警告,稱其對社會凝聚力與穩定產生重大威脅,因此發布「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的行動計畫(UNESCO's action plan)」,旨在保護資訊的獲取,並於監管平臺同時保障言論自由,此項行動計畫獲得全球民意調查的支持。
      2023-10-26
      英國《線上安全法(Online Safety Bill)》業於2023年10月26日正式通過,該法案要求經營各類型數位服務業者須確保網路安全之法律責任,涵蓋範圍包含用戶對用戶的服務,如社群媒體照片與影音共享、即時通訊平臺、線上與手機遊戲、搜尋服務與色情網站。《線上安全法》目的係實現下列四項成果以保障英國國民之線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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