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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188 項符合 "數位平臺" 的查詢結果

2022-12-29
韓國於2022年12月29日發布「數位平臺發展計畫」,以引領世界數位平臺經濟與社會為願景,打造兼具創新和全球化、自律和公平、信賴和包容等特色的數位平臺生態系統。該計畫擬自3大策略著手,推動9大核心議題,每個策略與其對應任務摘要如下。
2022-12-29
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 MSIT)於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8日預告《網路基礎資源共享(雲端)運算服務安全認證相關告示(인터넷기반자원공유(클라우드)컴퓨팅서비스 보안인증에 관한 고시)》修訂案,以引進網路基礎資源共享(雲端)安全認證等級制度。
2022-12-15
歐洲視聽觀測站(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發布賦權使用者判斷假訊息之線上媒體素養報告,該報告各章內容依序說明如下:  第1章概述目前對錯誤訊息、假訊息、惡意訊息等概念的定義和情境的討論,以及假訊息對自由公正的選舉權、隱私權、名譽權或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的負面影響。
2022-12-06
Meta發言人Andy Stone日前於Twitter表示,若美國國會通過《新聞競爭及保護法(Journalism Competition and Preservation Act, JCPA)》,將考慮移除Facebook所有新聞。其聲稱,該法未公平地認知數位平臺提供予新聞媒體的價值,忽視平臺對出版商流量以及訂閱量的貢獻。
2022-12-04
紐西蘭廣播及媒體部(Ministry of Broadcasting and Media)於12月4日宣布,將立法要求Google、Meta等大型線上數位公司為其平臺上託管及分享的當地新聞內容,給付紐西蘭媒體業者合理價格。
2022-11-03
英國競爭暨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 CMA)與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於2022年5月6日發布《就行為準則如何適用於平臺和內容提供者向DCMS 提供建議》(Platforms and content providers, including news publishers: Advice to DCMS on the application of a code of conduct)。旨在解決新聞出版商與大型數位平臺業者議價能力失衡問題,促使數位平臺制定公平合理的條款,包括:解決演算法運作與搜尋結果排序之透明性、賦予出版商於內容呈現與品牌推廣的適度控制權、改善出版商與內容託管平臺共用使用者資料的方式,且亦須提供公平財務框架予大型數位平臺中的新聞出版商,由CMA轄下數位市場部門(Digital Markets Unit, DMU)進行合法性裁量,期藉由該準則建議,俾益處理平臺與新聞出版商市場之間的競爭不平等問題。 該報告針對行為準則的執行模式與相關罰則的檢討,主要分為5個部分: 1. 應建立一套明確針對具有「戰略市場地位(Strategic Market Status, SMS)」的數位公司的規範,且需具原則性與法律約束力。 2. 監理機構必須具有效的行政裁決權。 3. 由於行政執行的成本相對較高,因此或可利用仲裁或其他成本較低且更有效率的機制,以解決雙方的紛爭。 4. 可採取最終報價仲裁機制(Final Offer Arbitration),由仲裁小組在各方提出的兩個最終報價中做選擇。 5. 須建立強制執行權,防止業者長期違反準則的規範。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Ofcom)
2022-10-31
歐盟《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於2022年11月1日生效,該法對具「守門人(gatekeeper)」身分的數位平臺進行定義,並建立守門人行為規範,以營造公平且開放的數位市場。
2022-10-21
加拿大廣播電視及電信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CRTC)日前表示,倘國會通過《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 Bill C-18)》,其將依法要求大型數位平臺與新聞業者進行談判。
2022-10-18
數位時代下,民眾日常生活的重心從線下轉至線上,對數位平臺的依賴早已不同以往,尤其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社群媒體平臺逐漸取代傳統媒體成為民眾獲取資訊的主要來源,但網路資源大量、跨時跨域、匿名、資訊不對稱等特性,造成通訊傳播市場新的隱憂。基此,近年國際間十分重視數位平臺監管議題,我國亦有諸多討論。程法彰教授為智慧財產權、隱私權保護、網路通訊及金融科技領域之法學專家,近年關注網際網路平臺業者的相關議題,藉由本次訪談的機會,請教老師對於數位平臺監管的看法與建議。
2022-09-30
  • 通訊類:日本總務省制定「2025年海外拓展行動計畫」、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SIT)將研擬新頻譜計畫以支持電動汽車產業、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駁回LTD Broadband和Starlink的農村數位機會基金補助申請、SpaceX向FCC申請頻譜以升級Starlink行動通訊服務、FCC擬更新17GHz規則 以提高非同步衛星寬頻速度、Amazon推出AWS Pricate 5G專網服務,另預計於2022年底前推出無人機送貨服務
  • 傳播類: 總務省發布《數位時代理想廣播電視發展面貌與監理制度總結報告》、美國網路安全公司麥迪安指出,中國公關公司透過虛假新聞網站向全球散布不實資訊
  • 匯流類: 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信部(MSIT)宣布成立數位平臺自律組織法制工作組、數位媒體科技業者簽署《紐西蘭奧特亞羅瓦網路安全與危害行為準則》,承諾減少網路有害內容、法國憲法委員會駁回關於《打擊線上恐怖主義內容規章》國內法的違憲審查請求、加州議會否決對社群媒體平臺追責兒童成癮問題的議案
  • 創新應用類:英國5G創新網路(UK5G)發布垂直產業洞察報告、英國5G智慧路口計畫關鍵領域、英國5G測試和試驗計畫(5GTT)安全協作小組探討網路安全關鍵課題、5G Americas發布「商業化5G網路切片」白皮書、德國法蘭克福機場(Frankfurt Airport)委託NTT建置歐洲最大的5G專網、Ericsson發布《航空連結》報告、法國巴黎拉德芳斯商業區徵求5G 26GHz中立租賃商與應用案例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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