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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 193 項符合 "數位平臺" 的查詢結果

2023-10-31
  • 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電通信部門(ITU-R)發布「2023年版小型衛星手冊」,以推動全球衛星產業發展
  • 歐盟執委會(EC)制定措施應對民用無人機的潛在威脅
  • 數位平臺業者依《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發布首份透明度報告
  • 英國通過《線上安全法》,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作為網路安全監理機關的權力即日生效
  • 歐盟網際安全局(ENISA)發布《2023年威脅態勢報告》,指出AI機器人、AI技術驅動之資訊操縱恐威脅2024年歐洲選舉
  • Vodafone與Orange於羅馬尼亞完成首個使用Open RAN共享商用網路的4G通話
    2023-10-31
    • 通訊類:澳洲國家寬頻公司(NBN Co)針對公寓推出光纖升級計畫;澳洲國家寬頻公司(NBN Co)、愛爾蘭通訊監理委員會(ComReg)發布網路調查報告;衛星業者Globalstar與SpaceX合作,以便於2025年提供Apple手機衛星訊號;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CC)推出電信糾紛調解之行動服務;日本總務省發布修正版Local 5G導入指導方針;加拿大競爭法院裁決加拿大競爭局支付賠償金予Rogers與Shaw
    • 傳播類:歐盟執委會(EC)資助4項AI計畫以對抗不實資訊、全球出版業和新聞機構聯合發布《人工智慧全球原則》、加拿大政府公布《線上新聞法》條例草案並展開公眾諮詢、紐西蘭廣播及媒體部宣布《公平數位新聞媒體談判法》並提交國會審議
    • 匯流類:Google、Microsoft、TikTok、Meta與Snapchat等數位平臺依據《數位服務法》發布最新平臺政策;歐盟執委會公布首批《數位市場法》「守門人」名單
    • 創新應用類:跨國電信業者成立全球電信人工智慧聯盟、美國發布「人工智慧監管方法:入門」報告、美國網際安全暨基礎設施安全局呼籲AI業者應落實安全性優先、英國國會議員呼籲放棄AI版權豁免、Google更新政治內容政策落實揭露運用AI、新加坡資通訊部(MCI)部長談AI治理
      2023-10-26
      英國《線上安全法(Online Safety Bill)》業於2023年10月26日正式通過,該法案要求經營各類型數位服務業者須確保網路安全之法律責任,涵蓋範圍包含用戶對用戶的服務,如社群媒體照片與影音共享、即時通訊平臺、線上與手機遊戲、搜尋服務與色情網站。《線上安全法》目的係實現下列四項成果以保障英國國民之線上安全:
      2023-10-26
      根據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規定的透明度義務,受指定的超大型線上平臺(Very Large Online Platforms, VLOPs)及超大型線上搜尋引擎(Very Large Online Search Engines, VLOSEs)須每6個月發布一次透明度報告。截至2023年10月26日,亞馬遜(Amazon)、領英(LinkedIn)、抖音(TikTok)、Pinterest、Snapchat、Zalando與Bing等7個線上平臺/搜尋引擎已發布首份透明度報告。
      2023-10-25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於2023年10月25日通過一份報告草案,警告透過吸引使用者注意力並獲取獲利資料之成癮性數位服務,如網路遊戲、社群媒體、串流服務與線上服務。該份報告提出三大要點:
      2023-10-06
      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於2023年10月6日發布公告,針對Google和Apple利用其市場地位強迫應用程式營運商採用自家支付方式之不公平行為處以最高680億韓元(約新臺幣16.2億元)罰款,包括對Google處以475億韓元(約新臺幣11.37億元)罰款,對Apple處以205億韓元(約新臺幣4.9億元)罰款。
      2023-10-05
      為防止數位平臺服務發生故障進而對用戶造成影響及損失,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於2023年10月5日發布「加強數位平臺服務故障相關的用戶保護措施(디지털플랫폼 서비스 장애 관련 이용자 보호 강화방안)」,旨在加強電信業者告知用戶服務中斷的義務,並引入集體糾紛調解制度,改善不合理的使用條款及推動完善制度,例如制定保護用戶免受服務故障等問題影響的指導方針。
      2023-09-27
      韓國通訊傳播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KCC)、韓國放送通訊審議委員會(Korea 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Commission, KCSC)與Naver、Kakao、Google、Meta等數位平臺業者共同發布「假新聞禁令」,且聯合成立「假新聞審查機構」,呼應KCC提出之「假新聞根除計畫」,並於2023年9月27日召開第一場會議。
      2023-09-26
      根據《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要求,所有代管服務提供者在刪除或限制某些內容的存取時,皆須向使用者提出清楚且具體的理由陳述。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EC)根據DSA第24條第5款建立透明度資料庫並收集前述陳述理由,使其成為首個監管類資料庫,協助活躍於歐盟的數位平臺業者將內容審核決策資料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和詳細度提供予大眾近用,實現線上問責制。
      2023-09-26
      2022年版的《不實資訊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主要數位平臺簽署者(Google、Meta、Microsoft及TikTok)於2023年9月提交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的施行報告,說明如何實踐減少傳播不實資訊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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