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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調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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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美國數位媒體趨勢調查(Digital media trends survey, 13th edition)
2019-07-09
"本報告為Deloitte對美國消費者進行的數位媒體使用趨勢調查。隨著各類新興服務推出,消費者得自由選擇並安排娛樂活動,透過付費電視、串流影音及遊戲平臺等多種服務組合自己的娛樂體驗。

報告針對付費電視、串流影音服務、串流音樂服務及遊戲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在影音節目收看上,串流媒體服務的訂閱數量已超越傳統付費電視。另外,由於多樣化的經營模式不斷推出,再加上服務的取得相對容易,音樂與遊戲的訂閱數量在2019年亦有增加的趨勢。

隨著使用習慣改變,串流媒體影音服務已逐漸成為消費者收視體驗的核心。而為吸引消費者訂閱付費串流媒體服務,串流媒體平臺也推出付費電視無法提供的原創節目。另,訂閱付費媒體影音服務可以排除廣告干擾,其他消費者僅能以點閱廣告來換取節目內容。

在享受娛樂的同時亦存在諸多隱憂,本報告點出四個為消費者帶來困擾的議題。節目內容不斷由串流平臺消失,使消費者被迫增加訂閱的服務數量以觀看想要的節目。訂閱數量增加意味著須提供更多個人訊息,資安考量亦成為消費者關注議題。

消費者進行娛樂活動時希望以較簡單的方式減少管理障礙,同時避免個資受到威脅與濫用。Deloitte建議,媒體公司若能排除消費者使用困擾,即可在娛樂市場上成為最大贏家。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Deloitte)"
隱私與數據安全報告(Privacy & Data Security Update: 2018)
2019-07-08
"本報告為美國政府獨立機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簡稱FTC)發布的隱私及數據安全報告,FTC由1914年由美國兩黨共同支持成立,目標致力於保護消費者和促進市場競爭,同時禁止以不公平競爭方式、欺罔之行為、慣性從事影響市場商業行為。本文就FTC於2018年有關法律執行、政策宣導、法令規則、報告及調查、消費者教育和商業準則、國際執行經驗等構面進行案例式的重點回顧,有助於消費者在市場中免於受騙,並保障消費者於中長期的利益不會造成減損,FTC執法過程中可透過誠信貸放法、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公正徵信報告法、電話銷售規則、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與反垃圾郵件法等隱私法規和規則在企業違反事件之際加以訴諸民事罰款。最終,本研究結論顯示,FTC採行多元方式保護消費者個資隱私不遺餘力,除了定期透過籌辦具影響性之公眾研討會、出版各種消費者和企業教育素材與讀物,也在美國國會作證並發表消費者隱私的立法及監管評論與建議,並擴大採行國際合作交流方式,加深了消費者瞭解個資隱私與數據安全之內容。整體綜觀隱私及數據安全工作報告,FTC的目標始終如一,依強而有力的執法機制替廣大之美國民眾在市場消費之判讀選擇中建立一個基礎與規範。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FTC)"
日本2018年資通訊產業基本調查結果(平成30年情報通信業基本調査)
2019-07-07
"為了解日本國內產業動向,日本總務省與經濟產業省依據《統計法》每年定期執行全國資通訊產業基本調查,最新年度調查結果《2018年資通訊產業基本調查結果(平成30年情報通信業基本調査)》於2019年3月26日公布。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日本2017年度資通訊業相關銷售額為49 兆 7,496 億日元,較2016年度增長3.6%,觀察各業別銷售額,前三名依序為電信業、軟體業、資訊處理及資訊供應業,三者銷售額加總比例高達79.3%,顯示資通訊業獲利高度集中於部分業別。綜整本次統計分析,可發現傳統影音媒體產業受到數位匯流影響,銷售額呈現下滑趨勢,且未來發展方向將以數位內容為優先;網路加值與資通訊應用領域則延續近年來的增長趨勢,預計未來仍將為日本資通訊產業的重要驅動力。

依照往例,《2018年資通訊產業基本調查結果》內容將被納入日本新一年度《資通訊產業白皮書(情報通信白書)》,並與其他國內外最新產業議題與動態綜整分析,進而作為日本政府瞭解產業現況、掌握市場環境與發展,擬定未來施政策略之參考。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日本總務省、經濟產業省)"
GSMA頻譜拍賣最佳策略
2019-07-06
"頻譜拍賣已成為行動通訊頻譜分配的主流釋照機制,向業者提供一個公正、公開且合法的頻譜取得方式,並以最有效益的方法為市場注入競爭力,提供高品質行動服務。
然而,若沒有適切規劃將無法彰顯拍賣的優勢,目前拍賣頻譜產生的問題包括市場有需求卻未能有效配置頻譜、哄抬價格導致風險轉嫁消費者、頻譜配置傾向某些業者,或未能預防策略行為導致頻譜未能有效分配等缺點。

本報告針對頻譜拍賣的背景、各式拍賣類型與拍賣運作程序提出建議,同時,也概述GSMA對於全球主要頻譜拍賣的立場:
1. 頻譜拍賣首要任務應為支持可負擔和高品質行動通訊服務
2. 頻譜拍賣是一個經過嘗試與測試的機制,但若設計不良將難以有效、公正、合法健全地進行頻譜分配
3. 頻譜拍賣不應是唯一的釋照選項
4. 若頻譜拍賣以國家收益最大化為目的,將對消費者造成嚴重影響
5. 政府或監理機關應分配足夠頻譜數量及公布頻譜發展藍圖,以支持高品質行動網路服務
6. 限制頻寬與擱置頻譜申請將扭曲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7. 執照義務與條件應最小化非營利區域覆蓋之成本,及避免扭曲頻譜釋照機制
8. 應避免頻譜拍賣中的額外風險和不確定性
9. 設計不良或頻寬區塊組合不靈活,將導致結果缺乏效率
10. 政策制定者應與利害關係人合作,提高釋照效率
(圖片封面資料取自G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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